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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跑一趟”就拿高薪?你跑腿的可能是涉诈赃款赃物

2026-08-26 09:50 京报网

高薪日结、轻松跑腿……不少兼职被诱人的报酬包装得简单轻松,但很多人不知道,看似普通的跑腿接单,一不小心就可能沦为电信诈骗的“工具人”。

据市公安局近日通报,今年以来,全市共刑事拘留涉诈运金嫌疑人450余人,打掉车队73个,现场拦截现金6000余万元、黄金19.43公斤。线下转运已经成为诈骗团伙规避资金监管、转移赃款赃物的重要方式之一。

为躲开线上资金监测,诈骗分子会诱导被害人大额取现,或者购买黄金、储值卡、高档电子产品、奢侈品等,再招募“取手”“车手”线下接取、转运。有的团伙通过加密聊天软件接单,人员彼此不见面,交易地点刻意选择城郊交界、野外等偏僻区域;还有人乘坐高铁、飞机异地流窜,再搭乘上线提前预约的网约车取货送货。

“快递、跑腿、外卖、网约车、货运平台也可能被诈骗团伙恶意利用。”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章林介绍,有的被害人按照诈骗分子指令在线购买黄金或贵重商品,寄到指定酒店或代收点,随后再由跑腿人员多次转手。对部分“兼职者”而言,手里拿的看似只是一个包裹,实际上可能正处在涉诈资金转移链条中。

同样是“取钱送货”,法律定性不能只看表面,也并非一句“我只是跑腿”就能免责。

“是否构成犯罪、构成何罪,需要结合行为人何时介入、知道什么、与上游人员是什么关系、实际做了什么等事实综合判断。”章林介绍。如果事前知情配合诈骗实施,按照指令上门取款、接收并转移诈骗款,可能按照诈骗罪共同犯罪追究刑责;如果上游犯罪已完成,明知所接收、转运、转换的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,仍帮助收受、持有、转移、变卖或者将财产转换为其他形态,可能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情节严重的,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此外,即便当事人自称“不知情”,但如果有酬劳明显偏高、交接地点偏僻、交易方式反常等情形,也可以认定其主观明知,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
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洁提醒,面对“高薪日结”“轻松跑腿”“不用问货物来源”等兼职信息,尤其是要求代取大额现金、黄金珠宝、购物卡或其他贵重物品,并指定偏僻地点交接、频繁更换路线或者要求使用加密软件联系的,要格外警惕,正常兼职通常不会要求兼职者对货物来源“别问”“别看”“别留记录”。如果发现可疑招募信息,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。

责任编辑:桂强